一、凡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符合本指南第三条规定的,均可向广西桂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经各阶段审(核)查合格后,成为供应商库成员。
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供应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加入广西桂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库。 |
二、申请成为会员单位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所申报的设备、材料的经营和生产资格;
4、具有完备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6、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技术保障队伍,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8、遵纪守法、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9、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桂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其它条件。
|
|
四、登记收费
1、供应商登记实行有偿服务,所收费用用于系统维护、软硬件升级、登记和供应商库存日常管理。
2、每家供应商注册登记时应缴纳登记费和数据录入费、系统维护费、管理费等,收费项目为登记服务费;
3、收费标准:申报每种类设备材料500元,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具体见附件三《企业申报产品目录》。
4、各供应商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15天内支付该项费用(原已交纳过此项费用的供应商不需再另行交纳)。
开户名:广西桂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行南宁分行民主支行
帐号:451060702018000228931
|
|
五、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完《供应商注册会员登记及资格申报申请书》、《供应商注册会员预审登记表》和《供应商注册会员申报产品目录》(请按企业申报产品目录(格式)填写)并通过0771-2551961传真至我公司,经审核无误后,我们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将登陆信息即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给您。
|
六、供应商在注册登记后如有信息变更的,应书面通知桂网公司,并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具体格式详见《网站注册会员信息变更函》。
|